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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統名稱:愛物惜福公告
啟動方式及使用目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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啟動方式:

1. 請登入iNCCU→校園資訊系統→新平台校務系統

2. 切換身分:在職職員

3. 系統位置:教職員資訊系統→個人財產物品管理→愛物惜福公告

使用目的:

配合本校提升報廢物品再利用之價值,建立「愛物惜福公告系統」,將已達報廢之財物登錄公告30日等待期。期間若其它單位有需求,可以辦理財產移轉再利用,達到愛物惜福之效能。

 

操作畫面圖示及說明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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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入「愛物惜福作業」,可看到目前各單位登已錄報廢之項目。可點選過濾條件,以品名或單位來篩選項目。
關於愛物惜福財物公告程序說明

公告程序

各單位已達報廢年限之財物完成報廢(損)申請確認時,系統自動登錄到愛物惜福財物公告之30日等待期(以下簡稱公告期)。 公告期過後才可列印減損報廢單執行後續程序。

以下狀況將不會進入公告期,可直接列印減損報廢單,依原報廢(損)程序辦理。

  1. 報廢財物的使用年數已超過耐用年限加3年。 如:個人電腦耐用年限為4年,使用7年後才申請報廢就不會進入公告期。
  2. 報廢(損)原因為:贈與、撥出、損失。 其中損失是指“因災害、盜竊、不可抗力等意外事故,致毀損或滅失。” 一般來說損失必須賠償。

公告財物移轉程序說明

公告期間若有需求單位(以下簡稱需求方),請主動與報廢(損)申請單位(以下簡稱公告方)聯絡。

移轉程序建議如下:

  1. 需求方可在【GC0113.愛物惜福財物公告】作業,勾選有需求的財物並列印「愛物惜福財物清單」。 清單中有公告方的單位、聯絡人與分機,可方便與公告方聯絡。
  2. 需求方與公告方以電話或Email等方式互相確認移轉財物。
  3. 公告方先在【GC0104.減損報廢申請】作業將欲移轉的財物「減項」。「減項」後就不會在公告中出現了。
  4. 公告方依財產移動程序與需求方辦理「財產移動」業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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